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》自1993年頒布實施以來,歷經2009年、2012年等多次修訂完善,已成為指導和規范我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根本性法律。該法旨在通過建立科學、高效的技術推廣體系,加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,提升農業生產力,保障國家糧食安全,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可持續發展,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了堅實的法治基礎。
法律的核心內容圍繞“技術推廣”這一主線,構建了系統化的制度框架。它明確了農業技術推廣的公益屬性,確立了以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導,農業科研單位、有關學校、農民專業合作社、涉農企業、群眾性科技組織、農民技術人員等多方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推廣體系。這打破了以往單一行政推廣的局限,形成了產學研推用緊密結合的協同機制。
法律對推廣人員的資質、職責與權益保障作出了詳細規定。要求推廣人員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,并通過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。法律保障推廣人員的工作條件、工資待遇和職稱評定,穩定了基層推廣隊伍,激發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。
法律強調了推廣程序的規范性與科學性。農業技術的推廣,必須遵循“先試驗、示范,后推廣”的原則,確保技術的先進性、適用性和安全性。推廣活動需尊重農民的意愿,通過教育培訓、示范引導等多種方式,幫助農民學習和掌握新技術,而非強制推行。
財政保障是技術推廣得以持續的關鍵。法律規定,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業技術推廣經費納入財政預算,并保持穩定增長。這確保了公益推廣機構的運行經費、人員經費以及試驗示范、培訓、咨詢服務等專項活動的開展。
在信息化時代背景下,該法也鼓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推廣方式。基于該法精神,我國大力發展“互聯網+農業技術推廣”,通過遠程教育、移動APP、在線咨詢等平臺,將技術信息精準送達田間地頭,有效擴大了服務覆蓋面,提升了推廣效率。
《農業技術推廣法》的實施,深刻改變了我國農業技術推廣的面貌。它推動了良種良法、節水灌溉、病蟲害綠色防控、農業機械化、智慧農業等一系列先進適用技術的普及應用,對實現糧食生產“連豐”、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隨著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加快,該法將繼續引領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深化改革,強化公益性服務,激發市場化活力,為端牢“中國飯碗”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注入更強大的科技動力。